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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2007年司法考试考生的三点建议

http://www.jszsw.com      2007-7-26      北京考试报      

    明确考试目标

  考生在决定报考司法考试前要明确目标:第一,参加司考是否出于自愿,是否真想将来从事法律服务,是否做好了成为法律人的心理准备。如果没有很大热情,不要选择,不要盲从别人。第二,司考难度较大,在做出决定后,要树立信心。
 
    第三,保持良好的心态,以一种快乐学习的心态投入到考试中。

  复习要经五段

  参加司法考试,选择一个好的辅导团队很重要。不管是法律专业毕业生,还是非法律专业考生,辅导都有帮助。

  然后要系统制定复习计划。我认为一般要经过五个阶段:一是跟着老师的课程进度复习。把所有的课程都复习一遍,了解和把握所有知识点。二是自己系统复习。将所有知识点,通过通读辅导书的方式系统地掌握。这个过程很重要,要把第一个过程中的所有知识点消化,并连接起来,对法律法规有个整体和连续的感觉。三是在对知识有了整体感觉后,你可以做历年的真题。建议不要做其他乱七八糟的习题。四是做真题过程中,一定要细心,注意仔细阅读解析,不管做得是否正确,都要把发现的问题标出来。通过标识,下次复习时就缩小了范围。五是带着第三个阶段中发现的问题,继续重温关键知识点,贯通知识,将已经破碎的知识,重新连接起来。

  在复习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:一是不要迷信预测。预测只能作为最后复习阶段的参考,不能成为你一开始复习时的指南。二是不要在复习阶段就放弃了认为很难或很小的法律。三是对不懂的问题,及时在一个笔记本上做出备注,不要不懂装懂。四是不要疏忽对往年考点的复习。

  讲究答题策略

  答题时要坚持永不放弃原则。许多考生遇到不会的选择题,就在选择项中随便选一个。我认为这是错误的。即使是一个陌生的知识点,也不要放弃。一定要运用法律直觉做出最优选择。

  同时要合理运用考试规则。考试时,考生一般会紧张。因此,要学会适当地放松紧张情绪。做选择题时,可用排除法作答,按照4个选项之间的矛盾缩小选择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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