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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城镇特困家庭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普通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生顺利就业,今年,泰州设立首批38家毕业生就业基地。
按照规定,经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,2004届、2005届未就业及2006届普通高校、中专校毕业的,全部纳入“就业帮扶工程”。38家就业基地包括医药、机电等行业,重点负责特困家庭毕业生见习培训和安置就业。泰州市还规定,凡接收泰州籍特困家庭毕业生,并与其签订两年以上用工合同的,免除人事代理、档案管理、合同鉴证等费用,并给予每安置一人3000元的补贴。去年接受援助的48名特困毕业生,已全部就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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