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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:高考“状元”获奖励也要依法缴个税

http://www.jszsw.com      2006-7-21      扬子晚报网      
  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高考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,高考状元们成了眼下的幸运儿,不少厂家也闻风而动,给状元们各种奖励,以搭顺风车推销自己的产品。此外各种慈善性质的奖学金也已经开始发放。南京地税局昨天提醒纳税人,高考学子们在获得各种奖金时可别忘了缴纳个人所得税,否则发奖的单位将受到重罚。南京市一所重点中学的陶教师透露说,高考状元得到的奖金数目不小,奖励主要来自三个部分:一是来自政府部门的奖励;二是来自企业的奖励;三是来自学校的奖励。根据我国税法规定,获得奖励的学子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,依20%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。支付奖金的单位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,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如果支付奖金的单位未履行扣缴义务,税务机关除向扣缴单位追缴税款外,支付单位将受到未扣缴税款50%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(长莉 云鹏 晓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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